为深入贯彻落实《许昌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和《许昌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加快学校硕士专业学位培育点(以下简称“培育点”)建设步伐,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实现学校办学层次和水平的新突破,依据国家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以人才培养为根本的办学宗旨,遵循学科专业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立足河南省行业、企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特殊需求,坚持有所先为,有所后为,有所不为,选择社会需求大、省内现有授权点培养空白或培养能力不足、自身人才培养水平较高、优势和特色明显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全力进行建设。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研结合为途径,建立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具有地域特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为我校硕士授权单位和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突破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突出特色原则。着眼于本区域行业、企业发展的特殊需求,针对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进行科学规划,充分体现因地制宜、传承历史、面向未来的特色构建方向。
2.服务地方原则。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抓手,针对相关行业或本区域有关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空白或培养能力不足,社会需求量大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展开深入调研,培育和建设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不断增强服务地方的能力和水平,以贡献求支持,以服务促发展。
3.错位发展原则。避开省内高校(尤其是同类高校)专业学位点布局,避开省内高校(尤其是同类高校)强势专业学位点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路径,利用自身的优势条件甚至创造条件创建富有自身特色的专业学位授权点。
三、建设目标
2016-2020年,我校将集中学校学科专业优势和特色,面向社会需求,突出重点,彰显特色,实施“3+4”硕士专业学位培育点建设项目。该项目分“第一梯队”和“第二梯队”两个层次,第一梯队包括材料工程、化学工程、电气工程3个培育点,第二梯队包括食品工程、计算机技术、教育、风景园林4个培育点。各培育点应注重制定建设规划,明确建设内容和任务,努力创造各项申报条件,不断积累申报实力。在培育点带动下,提升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增强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经过3-5年建设(根据国家政策调整的需要,可提速强化建设),确保学校获批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实现多点突破。
四、建设内容
1.明确办学理念与目标定位。人才培养理念充分体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律;人才培养目标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并能满足特定职业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人才培养体现行业针对性,注重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2.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与保障措施。培育点认真制定科学合理的建设发展规划;在机构、制度和经费等方面有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
3.凝练研究方向。培育点根据区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区域文化,结合自身学科专业优势和特色,积极凝练具有明显优势和鲜明特色的应用型研究方向。
4.科学制定培养方案。培育点与相关行(企)业共同制定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方案应密切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自身特色和优势;突出专业学位的特定职业岗位能力和职业素养要求;课程体系和培养环节设置合理,突出实践教学方法,实践性课程所占比重较大。
5.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模式坚持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强调产学研结合,突出与相关行(企)业合作培养;培育点与相关行(企)业共同建立人才联合培养平台,构建长期合作的有效机制和措施;积极引导行(企)业参与培养全过程。
6.构建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一支年富力强、充满创新精神和具有实践能力的师资队伍。师资队伍学术与专业理论水平高,教学与实践工作经验丰富,数量充足,梯队结构合理,教学团队稳定。选派具备实践能力和理论基础的专职教师到企业或相关行业第一线从事专业技能培训、科学研究和产品研发,提高教师的社会应用能力;根据不同专业学位类别特点,聘请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实践经验丰富的行(企)业专家作为兼职教师,组建专业化的行业导师团队;专兼职教师比例合理,可保证实行双导师制。
7.配备优良的教学条件。要加强与专业学位教育相关的各类教学条件建设。建设数量充足、标准较高的用于专业学位教育的专用案例教室、案例讨论室、多媒体教学等设施;课程体系符合特定职业岗位需求;教学模式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特点;拥有足够的专业文献资料、现代化教学设施和实践教学条件。
8.完善实践基地。建设数量充足、职责明确、长期稳定的实践基地,深化与企业单位、政府、产业相关部门的联系,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提供支持;实践基地有一定数量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有全面开展专业实践教学、培养专业实践能力所需的场地和设施,并能够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提供条件;取得一定数量的实践活动成果。
9.开展应用性科学研究。形成稳定的、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结合度高的培养方向;围绕专业学位培养方向汇聚应用型科研人才、搭建应用型科研平台、争取应用型科研项目、产出应用型科研成果;科研成果的社会影响较大、应用性强,对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大。
10.完善产学研体系。与有代表性的行(企)业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建立稳定的协作关系,提高产学研合作层次和社会服务能力;为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较好的实践与教学活动场所;共同建立健全实践基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明晰各方责任权利,明确研究生实践内容和要求,加强实践考核评价,保证实践质量,特别是要促进实践与课程教学和学位论文工作的紧密结合,注重在实践中培养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11.联合培养研究生。制定研究生联合培养计划,对研究生培养工作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加强沟通,积极交流,主动寻求联合培养途径;打造一批业务精湛,规模合理,结构优化,具有较高水平的导师队伍;联合培养研究生达到一定数量,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借鉴合作院校先进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和管理模式,为我校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五、建设措施
1.提高认识。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和授权点建设是关系到学校发展的头等大事,必须充分认识加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培育点骨干成员必须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团结意识,积极投身到硕士专业学位培育点建设的工作上来。
2.加强领导。学校成立硕士专业学位培育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培育点建设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对涉及培育点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协调解决培育点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审议培育点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各培育点成立相应的培育点建设工作小组,制定培育点具体建设规划,在特色应用型人才培养、实践教学、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校企合作、产学研合作、实验室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等方面开展具体的建设工作。
3.注重落实。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各培育点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同心同德,确保学校培育点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培育点负责人、骨干成员要苦练内功、加强学习,切实领会专业学位点建设工作的有关实施要求,科学、规范、高效地完成培育点建设的各项任务。学校将适时组织专家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与检查,工作实施情况和执行效果作为二级学院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4.经费保障。学校每年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加强各培育点建设工作。各培育点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经费,产生效益。
5.政策支持。学校在培育点相关支撑本科专业招生、人才引进、设备与图书资料购置、教学科研场地与校企合作平台建设、教师职称晋升以及绩效考核等方面向培育点倾斜。
6.制度保障。学校对立项建设培育点采取定期考核、优胜劣汰、动态管理模式。定期组织专家对培育点建设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估,根据实施效果决定是否继续建设。对于不能达到预期目标的培育点项目即行终止。对于没有立项建设的学科点,如具备相关学位点申报条件,建设过程中可以纳入硕士专业学位培育点建设项目。对建设成效显著的培育点将给予表彰和奖励,适时推荐申报授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