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过去五年主要工作成绩与目前形势
“十二五”期间,有关部门和各院系全面贯彻落实《许昌学院2011—2015发展规划》和学校转型发展工作方针,不断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持续强化科研队伍和科研平台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由于科研工作成绩突出,我校先后4次被河南省高工委、河南省教育厅评为全省高校科研(社科)管理先进集体。
(一)过去五年主要工作成绩
1.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扎实推进。完成首批硕士点培育学科和第二批校级重点学科建设工作,启动新一轮校级重点学科建设工作。应用化学、应用数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产业经济学等四个学科入选第八批河南省重点学科。积极推进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与郑州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10余所高校合作开展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
2.专业建设成效显著。不断加强专业改造力度,优化专业结构。停办部分不符合办学定位的专业,建设一批应用型专业。本科专业达59个,覆盖理、工、医、文、史、法、经、管、教育、艺术等10个学科门类,其中理工类专业27个,初步形成了理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布局。
3.科研项目立项工作成绩突出。全校共申请立项各级纵向科研项目3357项,获得经费总额2200多万元。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46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76项。
4.科研成果数量和质量显著增长。共获得各类科研成果15800余项。其中学术专著47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刊物论文1553篇,SCI、EI、CSSCI收录论文1000余篇,授权专利259项。实现了省级科技进步奖的突破。《许昌学院学报》“魏晋史研究”栏目入选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报名栏工程。
5.学术交流活动日趋活跃。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做学术报告570余场。定期举行“颍川学者讲坛”、“科技人文大讲坛” 和“企业家大讲坛”。主办(承办)第一届全国微纳米结构与能源材料学术研讨会、2012国际魏晋文化学术研讨会、第八届中国农村发展论坛等大型学术会议25场(次)。
6.科研团队建设成效显著。启动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工作。 3个团队入选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微纳米结构与应用”研究团队、“动力学与控制”研究团队先后入选河南省创新型科技团队。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入选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9人入选河南省高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7.科研平台建设成果突出。成功申请立项6个地厅级科研平台和1个院士工作站。微纳米能量储存与转换材料实验室先后入选河南省重点实验室和河南省工程实验室。启动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和产学研合作基地建设,依托我校建设的许昌大学科技园获批河南省大学科技园和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为提升协同创新能力提供了机制保障。
8.产学研合作工作稳步推进。先后与许昌市人民政府、长葛市人民政府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与河南省盐业总公司、许继集团、黄河旋风、豪丰公司、大宋官窑等30多家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或项目合作协议,积极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开展横向合作、从事应用研究,产学研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
9. 科研保障机制不断健全。2011年6月和2014年12月先后两次召开科技工作大会,明确了学科建设与科技工作的目标定位和政策导向,制定完善有关规章制度18项。为进一步加强科技与学科建设工作的专业化、科学化管理,积极促进校地合作,学校成立学科建设办公室、校地合作办公室。
(二)目前的形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承认工作中还存在着明显的不足,比如,学科专业建设还没有实现有机融合,学科建设对专业建设的支撑作用还没有发挥出来,应用型学科专业体系建设思路不够明确,科技创新平台还不能充分满足应用研究的需要,科技人才队伍尚未形成团队合力,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科技管理和激励机制建设还需要加强等等。解决这些问题是今后五年学科专业建设与科技工作主要努力方向。
当然,也应该看到,我们面临着历史和时代赋予的机遇,抓住这些机遇,乘势而为、开拓进取,工作将取得更大成绩。
1.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学科专业建设与科技工作指明了新方向。十八大以来,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部署,强调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提出了推动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强化原始创新、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推动创新创业等战略任务,为高校学科专业建设与科技工作指明了新方向。
2.产业转型升级对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提出了新要求。当前世界已进入创新密集和产业振兴新时代,对传统产业进行更新换代是大势所趋。就中国来看,产业转型升级的趋势同样不可逆转。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离不开科技和人才的支撑。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着力培养应用型人才,是国家经济发展对高校提出的新要求。
3.区域产业发展为科技创新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了新机遇。中原经济区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这“三大国家战略”,为河南经济插上了腾飞的翅膀。作为中原经济区核心城市之一,许昌经济实力雄厚、产业特色突出、中小企业活跃,为我校科技创新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了新机遇。
4.学校转型发展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应用型人才培养增加了新动力。高校转型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构建多元开放的协同创新平台和协同育人机制,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培养应用型人才。转型发展为我校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了新动力。
二、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期间学科专业建设与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可以概括为:“一个中心、两个围绕、三个突出、四个统筹”。
“一个中心”就是要坚持以推进学校转型发展,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中心,大力推进学科专业建设和科技工作。“两个围绕”就是要紧紧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开展学科专业建设和科技工作,紧紧围绕地方经济建设开展学科专业建设和科技工作。“三个突出”就是要突出校地合作,突出产教研融合,突出创新引领。“四个统筹”就是统筹学科建设与专业建设,统筹教学与科研,统筹理工学科与人文社科发展,统筹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
(二)总体目标
围绕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这一中心目标,积极构建政府主导、学校主体、行业引导、企业参与、社会联动、协同创新的校地合作长效机制,整体构建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核心,与区域重点产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区域文化高度融合,具有明显优势和鲜明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坚持学科专业融合发展的原则,积极构建学科与专业之间,学科与学科之间,专业与专业之间协同发展、有机融合的机制,提升学科专业建设水平;把学校建成政产学研协同育人和协同创新基地、先进技术转移基地、科技创新人才汇集高地和区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全面提升学校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主要目标与基本任务
“十三五”期间学校学科专业建设与科技工作的主要目标是统筹学科与专业建设,初步构建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学科专业体系;着力加强学科对专业的支撑,加强应用研究和科技创新,不断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实现高层次项目和成果新突破;大力加强协同创新,不断加强校地合作,积极推动成果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技术服务。
学校将通过实施学科专业协同提升计划、科技成果速增计划、科技成果加速转化计划等“三大计划”, 通过实施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工程、协同创新工程、大学科技园工程等“三大工程”,完成上述主要目标。
一是积极实施“学科专业协同提升计划”。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专业建设管理机制,调整优化专业结构。面向许昌市乃至河南省行业产业发展的现实需要,以特色专业为先导,以优势专业为抓手,重点建设电力装备、新型材料、食品医药、文化创意与传播四个示范性专业群,优化培育信息技术、土木与园林、先进制造、经济管理与服务专业群。减招、停招或撤销5个左右不适应社会发展和学校办学定位的专业,保持招生专业总数在65个左右,其中应用型理工科本科专业数量达到55%。
以学科专业协同发展为导向,不断提升学科建设水平。结合专业布局,实施“3+3“硕士专业学位培育点建设计划,重点建设电气工程、化学工程、材料工程等硕士专业学位培育点,同时做好食品工程、软件工程、测绘工程等硕士专业学位培育点的建设工作,在为专业建设提供学科支撑的同时,争取实现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申报成功。
在做好第四批校级重点学科和第八批省级重点学科建设工作基础上,以创新人才培养和创新平台建设为依托,进一步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形成我校品牌学科和优势学科,力争新增1-2个省级重点学科。
建设一批特色鲜明、成果显著的校级科研平台,建成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1个省级人文社科基地,为学科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与国内高水平大学的合作,稳步推进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进一步拓宽合作渠道,扩大联合培养研究生规模。积极创造条件,力争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开展研究生教育层次的合作办学。在校联合培养研究生规模稳定在60人左右。
二是实施“科研成果速增计划”。加大对高层次科研项目、标志性研究成果和应用技术研究开发的支持和奖励力度,鼓励教师争取高层次科研项目和成果,鼓励教师开展应用性研究。整合利用校内外资源,进一步拓宽高层次项目申报渠道,努力增加国家级科研项目的数量,努力向更高层次的项目冲刺。力争实现科研成果重要指标保持持续快速增长,其中国家级项目立项70项,纵向科研经费总额突破3000万元。SCI2区以上收录论文、EI源刊论文、CSSCI论文、《人大复印资料》和《新华文摘》等转载论文及学术专著达到800项。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00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突破20项,力争实现国家级科研奖励零的突破。
三是实施“科研成果转化加速计划”。紧紧围绕地方产业和企业需求,大力加强和全面深化校地合作,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和机制,积极开展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工作,力争转移转化科技成果20项以上。建成“许昌产业数字化全景平台”和“科技成果转移服务中心”,搭建校企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桥梁,提高科技成果的开发和应用。积极开展联合科技攻关、新技术推广、劳动者技术技能培训等社会服务,横向合作经费(含成果转化费和技术服务费)突破7000万元。
四是大力实施“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工程”。以“316特设岗位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倍增计划”为抓手,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积极引进创新型、实践型、应用型、紧缺性人才,进一步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解放思想,下大力气,力争在团队引进上有所突破。以“双百工程”为依托,加大校地人才共建工作力度,通过校地校企合作,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的遴选培育机制,积极培养学术拔尖人才。以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为基础,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打造一支整体素质优良、能够准确把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科技人才队伍,力争培养5个特色鲜明、富有创新活力的科技创新团队,建成2个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和2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
五是加快推进“协同创新工程”。着力加强协同创新平台建设,重点建设好超硬材料制品、智能电网、新一代物联网信息平台、精细化学化工、食品质量控制工程、发制品生产工艺与生产设备研发、建设工程低碳技术、无人机低空遥感技术、工业机器人等第一批9个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和风景园林、电能质量与智能仪表、新型钧瓷釉料、道桥工程技术、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惠普软件开发与测试技术、动力电机自动化制造装备、精细化工、清洁化工技术、卓越幼儿教师培养与课程研发、影视传媒文化创意研发等第一批12个校级产学研合作基地,力争建成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和1个省级工程实验室。努力建成许昌产业研究院,成立3-5个产业联盟,与许昌市及各县(市、区)建立起密切的合作关系,与20—30家企业建立稳固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创新“政产学研用”的体制机制,实现产教研深度融合。
六是要积极推进“大学科技园工程”。依托自身的知识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加强与地方政府和行业企业的合作,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建设许昌大学科技园。建立健全有关知识产权转化的制度和机制,鼓励广大科研人员和师生通过技术入股、技术转让、咨询服务等方式,实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设立项目孵化专项资金,积极吸引具有市场应用前景的科技创新项目和产品研发项目进入园区,为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项目孵化服务,争取引进或孵化企业40家以上,其中利用原始创新成果孵化科技创新企业3—5家。努力将大学科技园建成科技创新基地、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创新创业人才聚集和培养基地、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力争进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行列。
四、保障措施
为保证工作思路的贯彻落实,顺利完成今后几年的科研工作任务和目标,必须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制度,加大投入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我校科技工作和科研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是政策保障。调整人才引进政策,不拘一格引进和培养人才,积极引进具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高层次人才。改革人事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分类设岗、分类管理,探索在教学院部设立科研教学岗。进一步改革科研评价机制、职称评审办法、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科研评价更加注重成果的质量和实际应用价值,进一步加大省科技进步奖等省级以上奖励、横向项目、发明专利等应用性研究成果和高层次成果的评价权重。修订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为教师开展科研工作提供最大便利。通过教学科研工作量补偿等途径,鼓励教师开展横向合作和科技创新,鼓励教师指导学生进行科技创新。围绕学校转型发展对科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相关科研政策的调整力度,努力构建适应应用技术大学建设的科技工作制度架构。
二是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学校—学院二级管理体制。各教学科研单位领导班子要把科研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投入足够精力抓科研,沉下身子为广大科技人员和教师做科研提供服务。建立完善目标责任制,把学科专业建设和科研工作目标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列入教学科研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年度考核、任期考核、先进单位评选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完善奖惩机制,加大对科研工作先进单位的奖励力度,对科研工作组织不力、任务完成不好的单位,要给予相应的惩罚。
三是经费保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省市政府的经费支持,通过校企合作积极争取企业的经费支持,充分利用社会资金,拓宽科研经费来源渠道。借助转型发展专项经费,加大对协同创新平台、产学研合作基地等方面的投入,通过校内科研基金、科研奖励基金、学科建设经费、专业建设费、高层次项目配套经费、研究生工作专项经费等形式,持续加大对科研工作的经费投入。
四是体制保障。为确保学科建设与专业建设的协同发展和有机融合,确保教学工作与科研工作协同开展,彻底打破教务、科技等职能部门各自为战、条块分割的管理机制,建立由主管校领导负责,科技处、教务处、学科办、校地合作办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分工协作的管理体制,共同推动学科专业建设与科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