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学科建设,优化学科结构,强化学科特色、提升学科实力,更好地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根据《许昌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院政科[2011]7号),经学校研究决定,学校将开展校级重点学科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 已形成若干个相对稳定、特色鲜明的学科方向,对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作用显著。
2.硕士点培育学科按一级学科进行申报,校级重点学科原则上以二级学科设置形式进行申报,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按一级学科申报。一级学科的学科方向一般在5个左右,二级学科的学科方向一般在3个左右。
3.具有较强的特色和优势,紧密结合河南省教育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展前景好,潜力大;经过建设有望建成在我省有重大影响的学科。
4.具有一支学术水平较高、稳定的研究队伍,有造诣较深、治学严谨、富有开拓精神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较强的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并形成较为合理的学术梯队。
5.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在本学科领域内居于较先进的地位。
6.有一定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基础。
7.有较好研究条件,如仪器设备、实验场地、图书资料等,能够为本学科进行高水平的教学、科研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8.有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和中长期的学科发展规划,目标明确,措施切实可行。
二、申报要求和评审程序
1. 现有硕士点培育学科和校级重点学科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参加此次申报。硕士点培育学科按一级学科进行申报,校级重点学科原则上以二级学科设置形式进行申报,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按一级学科申报,现有省级重点学科参与硕士点培育学科的申报,不再参与校级重点学科的申报。
2.拟申报学科的成员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人员,成员可参与1-2个学科方向的申报,但不能同时作为2个学科方向的带头人,且成果不能在2个学科方向交叉使用。
3. 本次申报的一级学科设置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为依据,二级学科设置以《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为依据。
4. 申请书中所涉数据统计起止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20日。
5. 申报时间:发文之日至2012年12月20日。
6. 评审程序:各学院(部、所)学术委员会审核相关学科材料,签署意见后报学校科研处。科研处作形式审查并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提出建议学科名单报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建议学科名单,报请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发文公布。
请各学院(部、所)根据申报条件和要求,认真填写《许昌学院重点学科申请表》(附件一)一式5份,按时提交至科研处409房间,申请表电子文档发送至科研处信箱keyanchu413@163.com。
联系人:田萍 张俊 电话:2968868 2968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