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的通知》(教研〔2018〕157号),我校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本次获批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是省学位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2017〕9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要求,结合国家和河南省经济社会需求以及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实际,经学校申请、专家论证、省学位委员会审议表决等环节最终确定的。全省共有11所高校获批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
获批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是我校发展的重大机遇,我校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新增硕士单位基本条件要求,研究制订立项建设规划,推进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努力实现办学层次的重大突破。